财务预算信息公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以“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为宗旨,提供医疗与护理、医学研究、新药及医疗器材研发、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医学生教学、实习;医学硕士生、博士生培养,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及培训;学术交流与相关会议服务;保健与健康教育、体检,互联网诊疗。
医院职责:1、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2、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3、承担学校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毕业后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4、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5、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6、承担涉外医疗服务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7、根据规划和需求,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8、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9、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工作。10、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现有1个院区,编制床位1650张,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内设一级业务科室47个,职能科室26个。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事业编制2803人,实有人数2064人;编外人员1874人;离退休人员1186人,其中: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1177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16,823.1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88,530.69万元增加28,292.44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医院工作量增加,医疗收入增长;合作范围扩大,协作收入增加;科研实力提升,横向课题科研收入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412.6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12.6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465,206.29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456,030.29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9,176.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5,204.1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5,204.1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516,823.1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88,530.69万元增加28,292.44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预测2023年工作量及医疗收入增长,与之相关的医疗业务支出及运行维护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06,562.3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8.01%,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77,846.09万元增加28,716.23万元,增长6.0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0,260.8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684.60万元减少423.79万元,下降3.9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52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9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927.3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056.62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共有车辆14台,共计390.1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2台(套),共计25,817.5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21台(套)、共计107,429.41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