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药物警戒

欧盟公布宜合瑞的评估报告

字号: + - 14

  2015年11月,欧盟药品管理局(EMA)公布了2012年对糖尿病治疗药宜合瑞(通用名: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盐酸片)评估报告(EPAR)的总结,解释了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如何评估该药品、提出同意授予其上市许可的意见,以及对宜合瑞使用条件的推荐。

  1.宜合瑞是什么?

  宜合瑞是含有活性成分维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药物。它的剂型为片剂(50 mg / 850 mg和50 mg / 1000 mg)。

  2.宜合瑞有哪些用途?

  宜合瑞用于成人Ⅱ型糖尿病治疗,以下列方式用药:

  在接受最大耐受剂量的二甲双胍单药治疗时病情控制不佳的患者;

  已在联合服用维格列汀和二甲双胍单方片剂的患者;

  在接受二甲双胍和磺酰脲类治疗时糖尿病控制不佳的患者中,与磺酰脲类以及控制饮食和运动疗法联合使用;

  在接受稳定剂量的胰岛素和二甲双胍治疗时糖尿病控制不充分的患者中,与胰岛素以及控制饮食和运动疗法联合使用。

  本药品仅凭处方购买。

  3.如何使用宜合瑞?

  宜合瑞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片、每日2次、早晚各服1片。起始剂量规格的选择取决于患者当前的治疗和宜合瑞的预期作用,但建议参照目前已在服用的二甲双胍剂量。已在服用维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的患者应改为服用含有相同活性成分剂量的宜合瑞复方片剂。不推荐使用大于100 mg剂量的维格列汀。在餐中或餐后立即服用宜合瑞可减轻二甲双胍所致的任何胃部症状。

  存在中度或重度肾脏疾病,或存在肝脏疾病的患者不应使用宜合瑞。服用宜合瑞的老年患者应定期监测肾功能。

  4.宜合瑞是如何起作用的?

  Ⅱ型糖尿病是一种胰腺无法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控制血糖水平,或身体无法有效地利用胰岛素的疾病。宜合瑞含有两种活性成分,这两种成分具有不同的作用机制。维格列汀是一种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通过阻止体内的“肠降血糖素”激素分解而起作用。这些激素在餐后释放并刺激胰腺产生胰岛素。通过提高血液中的肠降血糖素激素水平,维格列汀在血糖水平升高时刺激胰腺产生更多的胰岛素。当血糖较低时维格列汀不起作用。维格列汀还通过提高胰岛素水平和降低激素胰高血糖素的水平,减少肝脏产生的葡萄糖。二甲双胍主要通过抑制葡萄糖产生并降低其在肠道中的吸收而发挥作用。两种药物共同作用,降低血糖,帮助患者控制Ⅱ型糖尿病

  5.对宜合瑞进行了哪些研究?

  维格列汀本身于2007年9月以佳维乐作为商品名在欧盟获批,二甲双胍自1959年起在欧盟上市。维格列汀可用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患者。以佳维乐作为二甲双胍、二甲双胍和磺酰脲类,或二甲双胍和胰岛素的辅助治疗进行了研究,支持在相同适应症中使用宜合瑞。这些研究比较了佳维乐与安慰剂,并测量血液中糖化血红蛋白(HbA1c)的物质浓度。

  该申请还列出了两项研究的结果,显示两种规格的宜合瑞中活性成分在体内的吸收与作为单药疗法时相同。

  6.在研究中显示了宜合瑞的哪些获益?

  已显示在二甲双胍的基础上加用维格列汀在降低HbA1c方面较安慰剂更有效。加用维格列汀的患者的HbA1c水平在24周后由初始水平8.38%降低了0.88%。相反,加用安慰剂的患者HbA1c水平的变化较小,在初始水平8.3%的基础上升高了0.23%。在其他研究中,在磺酰脲类或胰岛素的基础上使用维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较安慰剂更有效。

  7.宜合瑞有哪些风险?

  宜合瑞最常见的副作用(见于大于1/10的患者)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痛)和食欲减退。有关宜合瑞已报告的所有副作用的列表请参阅说明书。

  宜合瑞不应用于可能对维格列汀、二甲双胍或其他任何成分存在超敏(过敏)反应的患者;也不应用于伴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血液中酮体和酸浓度升高)、糖尿病性昏迷前期、肾脏或肝脏疾病、可能影响肾脏的疾病或导致组织供氧下降的疾病(如心或肺功能衰竭或近期心脏病发作)的患者;也不应用于酒精中毒(饮酒过量)、酗酒或哺乳期患者。有关这些限制的完整列表,请参阅说明书。

  8.宜合瑞为何获批?

  CHMP总结认为,与二甲双胍同服的维格列汀降低了血糖水平,将两种活性成分制成复方片剂有助于提高患者依从性。CHMP还注意到,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联用是磺酰脲类或胰岛素的有效辅助治疗。因此,该委员会确定宜合瑞的获益大于其风险,建议授予其上市许可。

  9.有关宜合瑞的其他信息

  欧洲委员会于2007年11月14日授予宜合瑞在整个欧盟通用的上市许可。

  有关宜合瑞的EPAR全文可见该局网站ema.europa.eu/Find medicine/Humanmedicines/European Public Assessment Reports。有关宜合瑞治疗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说明书或联系医生或药剂师。

  (EMA网站)

本文摘自《药物警戒快讯》2015年11月30第12期(总第1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