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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作者:刘杰英来源:​消毒供应专科小组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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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是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及集中管理的中心,保障全院消毒灭菌器械、器具和物品的供应,是预防医疗器械相关院内感染的重要部门。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流程:

1、回收

(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精密器械应采取保护措施,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回收处理;

(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

(3)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

2、分类

(1)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

(2)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3、清洗

(1)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2)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

(3)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4)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方法遵循生产厂家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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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毒

(1)方法首选机械湿热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进行消毒。

(2)湿热消毒采用经纯化的水,电导率≤15us/cm。

5、干燥

(1)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2)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棉絮擦布、压力气枪或≥95%酒精进行干燥处理。

(3)管腔器械使用压力气枪进行干燥处理。

(1) 

湿热消毒方法

温度/

最短消毒时间/min

消毒后直接使用

93

2.5

90

5

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

90

1

80

10

75

30

70

100


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


6、器械检查与保养

(1)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2)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3)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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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包装

(1)包装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

(2)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3)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4)精细器械、锐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5)手术器械摆放在篮筐内进行配套包装。

(6)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kg,敷料包不宜超过5kg。

(7)压力蒸汽灭菌包体积要求:30cm×30cm×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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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灭菌

(1)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低温灭菌方法包括: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3)器械、器具和物品灭菌方法遵循生产厂家说明书。

9、存储

(1)严物品存储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

(2)无菌物品存放区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4天,未达到环境标准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天。

(3)使用一次性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80天,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80天。

10、无菌物品发放

(1)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和包装完好性。

(3)植入物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记录无菌物品发放日期、名称、数量、物品领用科室、灭菌日期等。


消毒供应专科小组  刘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