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病区探视制度
1.普通病房住院患者家属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14:30-15:30(限定二人探视)。
2.重症监护室、血液内科、肿瘤内科、新生儿室、产科、康复病区、神外意识障碍病区探视时间,各科室根据情况自行设定探视时间,同时向患者家属进行告知。
3.探视期间需做好贵重物品及现金的保管,防止失窃及丢失。
4.各类家用电器,如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等禁止带入病房及在病房中使用。
5.为保证患者健康,病房、楼区内禁止吸烟。
6.探视期间不要大声喧哗,保证病房安静及患者休息。
7.探视家属请勿私自将患者带出医院,若与患者院内散步,请及时通知责任护士。
8.遇有护理问题,请咨询患者的责任护士。
9.请遵守探视时间,探视时间结束后请及时离院,避免影响患者治疗及休息。
10.如遇特殊情况,禁止病区探视,或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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