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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简介

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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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创建于1996年10月。第一届伦理委员会7名委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包括有院外社会监督人士、医学专业人士、女性代表、法律专业人员参加。

      医学伦理委员会定期进行改选,改选在保证委员人数与专业背景等组成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下,根据审查项目数量与专业特点对委员专业背景的要求,对委员人数等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审查需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医学伦理委员会包括三个亚组:伦理审查委员会、干细胞研究伦理委员会与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伦理审查委员会分为平行的A,B两组, A,B两组均审查涉及人体的研究项目。干细胞研究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与分组同伦理审查委员会,两组委员互为替补委员,涉及人体的干细胞研究项目需要相关资质背景的委员负责审查。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人类辅助生殖医学项目、辅助生殖技术研究项目,以及其他与生殖有关的医学事件。

      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在遵循国际伦理相关指南、国内法律法规、制度指南等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医院开展的各类研究,负责审查所有在我院申请开展的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有关的伦理审查,包括注册类研究与非注册类临床研究,以及上级监管部分要求伦理委员会审查的各类样本库备案等。

      目前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受理以下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申请: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临床科研、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以及生物样本库备案等。伦理审查包括快速审查与会议审查,审查遵循国际国内伦理原则与法律法规等开展。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的管理和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并每年对委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