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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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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日期:2018年7月11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利用其自有资金,对“北京天坛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所需下列工程内容,以院内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采购项目情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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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本比选文件(以下简称“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本比选文件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须携带的相关资料:

(1)获取地点: 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平房第一间办公室

(2)联系人: 史静

(3)联系方式:67098239

(4)获取本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出具的具体项目办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详细办公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工程承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比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行为。

(1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3)已从采购人处正式获取本项目院内比选文件。

5.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6号北京天坛医院办公楼二层第一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比选会议时间从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开始。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6号北京天坛医院办公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届时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7.采购人信息:

(1)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2)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6号

(3)联系方式:010-6709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