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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药师教您看懂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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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生活越来越便捷,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在药店,甚至在网上买到药品,但是我们没有丰富的药学知识,不能像医生、药师那样熟悉每个药品的使用情况、注意事项。如何确保家人(特别是老年人)正确地使用药品,是我们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每个药品都有自己专属的药品说明书,相当于药品的“身份证”,上面记录着药品的诸多信息。是正确用药的权威指南。下面就让药师来教你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

  1.看懂药品通用名,避免重复用药

  打开说明书,首先看到的就是【药品名称】。药品有很多名称,有通用名、商品名、别名、英文名等,但无论药品有多少种不同的名称,同一种药品都只有一个通用名。比如常见的泰诺林和百服宁,看起来是两种不同的药品,但是当我们打开药品说明书看【药品名称】一栏,就会发现它们其实是一种药,通用名都是“对乙酰氨基酚”,所以用药前要仔细查看通用名,以免重复用药。

  2.掌握适应证,方能对症治病

  在用药过程中,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这个药有没有用,因此必须要掌握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证】。适应证是指药品可以用于治疗哪些疾病,一些中成药的说明书常用“功能主治”来表示。只有药品的适应证与所患的疾病对应时,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如果不能对症用药,不仅不能治愈疾病,而且还会耽误病情,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生命健康。

  另外,说明书上的适应证往往会使用较多的专业名词,普通人读起来会有一定的困难,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找医生或者药师问清楚,不能随意地服用。比如,阿司匹林肠溶片的适应证写着“不稳定心绞痛”,有些患者误以为它对所有的心脏区域疼痛都有效,就把它当止疼药用,结果不但不能止疼,还会贻误救治时间,带来危险。

  3.明确药品用法用量,很关键

  药品说明书上通常会注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如药品在饭前、饭后或饭时服用、药品需稀释后服用等,并且说明书上也会注明不同疾病、不同年龄、不同人群所对应的用量和使用的疗程。 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指示,在规定的用法用量下使用,才能使药品作用最大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4.不良反应(毒副作用),要警惕

  “是药三分毒”,药品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是在长期医疗实践中总结和积累出来的,是用药经验的一部分。药品说明书通常会罗列所有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说明书中提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前往医院就诊, 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也要理性对待,不能因为说明书中不良反应众多而不敢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的出现与患者身体状况、年龄、遗传因素、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有关,患者应遵从医嘱,并在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

  5.关注用药禁忌、注意事项,以免得不偿失

  药品说明书一般会注明药品的【禁忌】、【注意事项】,尤其是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会有特别的提醒。

  当患者属于说明书中 “禁用”的情况,则坚决不能使用这种药物。如对青霉素过敏者坚决不能使用青霉素;当出现说明书中提到的应“慎用”的情况,需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用,如有胃溃疡史的患者应慎用阿司匹林,一旦使用需密切观察有无胃肠道出血。另外,要严格遵守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如对乙酰氨基酚“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切不可长期使用,以免造成肝、肾损伤。

  6.当心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伤害

  药物相互作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先后服用两种及以上药物后产生的复合效应,可能产生药效增强或减弱,也可能会加重或减弱药物的不良反应。很多药品之间都会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说,需要联合使用多种药品,更应该关注药品说明书中的【药物相互作用】,说明书中注明“不能同服”的药物千万不能同服。

  此外,还需注意药物与食物间的相互作用。一些药物禁忌与酒精同时服用,如服用头孢类药物期间饮用含酒精的饮品,可导致双硫仑样反应,严重者会致命。

  7.药品保存有学问,要恰当

  药品说明书【贮藏】一栏对药品保存的条件都做出了指导,药品的质量会受到温度、湿度、光照等的影响,药品保存的首要原则就是密封、避光、避湿、避热。

  我们在药品保存中通常也会存在一些误区,认为冰箱是药品“保质箱”,什么药都塞进冰箱保存,这是不对的。我们在保存药品时应参看药品说明书,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提到要冷藏,才需要把药品放进冰箱;如果药品说明上只提到干燥保存或者避光保存,那就没有必要把药品放进冰箱了。

  8.识别药品的有效期,不用过期药

  在使用药品时,需要认真核对药品的【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才是安全、有效的,过期的药品千万不能服用,切不可因小失大。不过,人们有时候也会对药品的有效期存在疑惑,比如药品标注了“有效期至2019年03月”,是到2019年03月01日过期,还是到2019年03月31日过期呢?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应该是到2019年03月31日过期,在此之前,这个药品都是在有效期以内的,可以放心使用。

  说了这么多,您学会看药品说明书了吗?

  无论如何,在获得药品之后,都不要随意把药品说明书丢弃,使用前务必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当你对药品说明书存在疑惑、无法把握时,一定要咨询药师后再使用。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7, 8(9):4-5.

  2. 马惠芬, 岳季松. 药品说明书在临床用药中的作用[J]. 沈阳药科大学学报, 2009(s1):104-104.

  3. 任晓东, 张龙, 魏友霞, et al. 药品说明书的歧义现象及解决对策[J]. 中国药房, 2015(22):3150-3152.

  (药学部 范婷 赵志刚)